前 言
当今社会, 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 、VR/AR 、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为 代表的科技革命对人类生活、工作、学习等各个方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教育领域数字校园已成为办 学的基本条件,特别是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已成为支撑教育教学、沟通校企合作、促进师生发展的必需环 境。
教育部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正式发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 (教职成函〔2015〕1 号) (以下简称《建设规范》) ,对职业院校科学规范地开展信息化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信息 技术日新月异,职业教育迅猛发展,特别是为了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 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国发〔2019〕4 号) 、教育部《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 (教 技〔2018〕6 号) 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教职成〔2017〕4 号) 的精 神,原《建设规 范》 已不能满足今天的变化要求,特对此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仍沿用“数字校园”而非智能或智慧校园,有四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是各种新技术的核心都 是数字化,“数字化”是教育信息化的基本特征;其二,与近年来有关国家教育信息化文件中关于“数字 校园”的提法保持一致性,与原《建设规范》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其三,考虑了各级各类、不同地区 职业院校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均衡特点,着重普及应用的要求;其四,智能校园或智慧校园是数字校园发 展的高级形态,是今后发展的方向。
本次修订力求适应新形势、落实新政策、顺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趋势,将原《建设规范》共 计 7 章内容扩展为 11 章,其中将原“应用服务”分为“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两章,加强了职业教育教 学中信息化对产教融合办学、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实验实训与顶岗实习、职业培训等的支撑要求;将原 “基础设施”改为“支撑条件” ,并将其中的一节扩展为新的一章“网络安全” ,以适应当前网络风险管控的 需要;将信息化组织管理保障的相关内容从原“总体要求”中抽取出来,新设立一章“组织体系” ,以便加 强数字校园可持续发展的组织保障要求;增加一章“指标体系”,便于对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情况进行评 估。在把握职业教育及其信息化内涵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各各类职业院校发展的差异性和不均衡特点, 努力使得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包容性。
修订后的规范名称改为《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旨在促进职业院校数字 校园从建设转向应用。《规范》共分为 11 个部分:引言、总体要求、师生发展、数字资源、教育教学、 管理服务、支撑条件、网络安全、组织体系、评价指标和附录。
——第 1 部分:引言。该部分说明了《规范》的适用范围、数字校园的内涵以及实施的指导思想。
——第 2 部分:总体要求。该部分说明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意义与作用、目标与原则、内容与组 成等内容。
——第 3 部分:师生发展。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促进学生发展和教师发展的内容、要求与目标, 以及数字校园实施过程中对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措施的要求。
——第 4 部分:数字资源。该部分规定了职业教育中使用的三类数字资源的要求,包括课堂与实训 室数字化教学资源 (媒体素材、试题、试卷、课件、案例、文献资料、网络课程、教学工具软件 APP、 常见问题解答和资源目录索引等) 、仿真实训资源 (仿真实验软件、仿真实训软件和仿真实习软件等)、 数字场馆资源 (职业体验馆、数字博物馆、数字艺术馆、数字科技馆、图书馆资源等) ,也规定了数字 资源管理与共享的要求。
——第 5 部分:教育教学。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教育教学的要求,包含总体要求、产教融合办 学、信息化人才培养、信息化教学与培训 (涉及课堂教学、实验实训、顶岗实习、职业培训、双创教育 等) 、信息化教研科研、信息化教学管理与评价,旨在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 容以及教学管理与评价现代化,促进教学模式创新,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
——第 6 部分:管理服务。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管理服务的要求,包含总体要求、一站式服务 平台、校务服务、业务管理与服务 (学生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与招标设备资产等) 以及校园生活服务等, 旨在推进职业院校组织变革,实现职业院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第 7 部分:支撑条件。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支撑条件的要求,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教学 环境建设、仿真实训系统环境、平安校园和后勤服务等,旨在推进职业院校办学支撑条件建设、保障与 服务的现代化。
——第 8 部分:网络安全。该部分规定了数字校园中网络安全的要求,包括总体要求、网络安全防 护与管理、网络安全系统与设备、网络内容安全与舆情、网络安全能力建设等,旨在加强职业院校网络 空间的安全,为职业院校提供安全、稳定、可靠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
——第 9 部分:组织体系。该部分规定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体制机制和实施规范方面的要求,体 制机制包括教育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政策与规范、信息化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与 应用机制、运维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等,实施规范涉及数字校园规划与设计、建设与部署、管理与 维护、应用与推广、评价与反馈五个阶段的要求。
——第 10 部分:评价指标。该部分提出了职业院校数字校园评价指标体系, 由一级、二级、三级 指标及其观测点构成,分为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高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包括 7 个一级指 标、20 个二级指标和34 个三级指标; 中等职业学校指标体系包括 7 个一级指标、17 个二级指标和 28 个三级指标。
——第 11 部分:附录。该部分列出了本规范引用到的其他规范文件,标注了本规范使用但并非本 规范规定的术语、符号和缩略语等, 以便在本规范直接引用,不再重复定义。
本规范撰写的格式遵循国家标准 GB/T1. 1-2009 中规定的层次划分及其编号规则,采用“章”“条”“子 条”和“子条下的条目”,以及段或列项的结构。本规范的每个部分根据内容的繁简程度,“段”或/和“列项” 可能会出现在“章”“条”“子条”或“子条下的条目”下。
本规范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参与起草单位:清华大学、山东大学、江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江西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本规范主要编制人:韩锡斌、程建钢、葛连升、陈明选、宋继华、张屹、刘革平、钟志贤、许玲、 陈粟宋。
1 引言
本规范适用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应用。职业院校包括独立设置和非独立设置两大类型,独 立设置的包括初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职业学校、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或未来可能的应 用型本科、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院校等;非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是指设在普通高校等机构的职业教育 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本规范主要适用于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非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参照本规范执行。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发展师生信息技术素养与职业能力为核心目标,以支撑职业院 校教育变革与发展的技术系统和组织体系为核心内容,通过价值重建、结构重组、流程再造、文化重构 和教育教学模式创新,构建形成促进师生全面、 自由、个性化发展的现代化校园环境。
数字校园是网上虚拟校园与现实物理校园深度融合、良性互动的信息化环境,支持职业院校实现混 合教学、泛在学习、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通过信息化支撑、引领驱动职业院校现代 化进程。其内涵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5G 、VR/AR 、区块链等各类信息技术的应用为基础,数字化、网络化与智能化渗透在教育教学、实习实训、学校管理、文化传承、校园生 活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
构建信息技术支持的教学和学习空间、工作场所和虚拟场景及其相互融合的工学环境,支持“专
业知识、职业技能和信息素养”三位一体,“专业知识与职业技能、职业技能与信息素养融合”的 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构建网络化职业教育和培训平台,支持终身化职业发展, 以及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
通衔接等管理需求,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
以大数据管理为核心,构建数据融合、互通共享、管理和服务业务系统集成的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支持学校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提升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
目标在于促进职业院校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从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
要求。
数字校园的实施应以职业教育信息化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以信息化作为职业教育系统变革的内生 变量,引领和支撑职业教育现代化发展,推动职业教育理念更新、模式变革和体系重构。坚持信息技术 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理念,融通技术赋能的职业教育革新精神,注重学生信息素养和信息化职业能力 的全面提升,增强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与素养,促进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数字校园的建设与应用要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事业发展规划,将信息化上升为学校发展战略,并与 其他战略融合,坚持按照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安全优先、注重集成、协同推进、应用为上、关注体验、 运维管理、持续改进等原则和步骤进行,是一个持续优化和改进的过程。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的技术系统包括数字资源、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支撑条件、网络安全五个部分。
数字资源的建设与应用要根据自身实际突出专业特色、校企合作特色,遵循社会服务、优先引入、 慎重自建、边建边用、建用结合、开放共享的原则。
教育教学信息化应以人才培养模式革新为主线,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要,创新产教融合、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模式,提高学校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社会服务能力,助力资源广泛共享、职业教育均 衡发展。
管理服务的信息化要针对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需要,并遵照国家、省、市三级信息化管理要求, 构建一体化信息服务系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实施,量力而行,逐步完善。
支撑条件的建设与运行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积极调配社会力量,协同构建院校信息化基础 设施、教学环境、仿真实训系统环境、平安校园、后勤服务等条件保障,统筹校内外数字化服务资源,经济、高效地为学生、教师和管理人员提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服务。
网络安全的实质是网络空间安全,包括网络内容与技术安全,并与政治安全、公共安全、学生安全、 生产安全、实训实验室安全等高度关联、融合,落实网络安全的目的是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安全、稳定 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
职业院校数字校园不仅仅是信息化技术系统的构建与应用,更重要的是突出体制机制创新、重视职 业院校信息化组织体系的建设。组织体系是数字校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数字校园顺利实施、平稳运行 和持续发展的保障,分为体制机制和实施规范:体制机制包括信息化领导力、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 政策与规范、信息化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机制、运维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等,实施规范涉及数字校园规划与设计、建设与部署、管理与维护、应用与推广、评价与改进五个阶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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